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宁波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项目名称:农资储备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 农资储备 数量:预算金额(元):单位:批货物或服务的说明:为保障本市春耕、双夏化肥供应,稳定农资市场价格,保障救灾化肥、农药应急需要。根据甬供财联发〔〕号文件要求,市级农资储备承储企业需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在本市具备化肥、农药生产经营资格及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经营正常。(二)实缴注册资金不低于万元人民币。(三)近三年年均化肥销售万吨以上,农药销售吨以上。(四)在本市有较完善的化肥、农药经销网络。(五)具备与承储规模要求相适应的仓储能力。(六)未因故意销售假冒伪劣化肥、农药或造假等行为被有关部门处理过。(七)银行信用记录良好。(八)不得存在本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的两种情况。(第二十四条 承储企业出现以下情况,市财政不予资金补助,已发放的补助资金由市供销社予以追缴,相关行为移交有关部门依法依规处理。(一)采取弄虚作假等行为骗取储备补助资金。(二)投放市场的储备化肥、农药经有关方面检测为假冒伪劣,化肥实际养分含量及重量与标准明显不符。)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本项目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公开招标公告,因投标响应供应商报名不足三家而无法进行,具体情况如下:本项目于年月日发布公开招标公告,至年月日:报名截止,供应商报名三家,符合招标文件采购需求的供应商仅为一家。后于年月日发布延迟报名公告,至年月日:报名截止,供应商报名无新增,符合招标文件采购需求的供应商仅为一家。根据甬供财联发〔〕号文件对本项目承储企业各方面均有特定的要求,鉴于之前该企业一直承担此项工作,具有延续性和唯一性的特点,因此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并推荐宁波市甬丰农业生产资料股份有限公司承担本项工作。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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