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上海市公安局普陀分局
项目名称:“电子警察”设备抓拍服务费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项名称:“电子警察”设备抓拍服务费
数量:
预算金额(元):
单位:项
简要规格描述:“电子警察”设备抓拍服务费
备注:[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备注]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根据沪公交管管发[]号关于印发《本市“电子警察”执法管理标准化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为全面贯彻落实交警总队关于统一电子警察后台运维,严格执行市交警总队制定的固定式“电子警察”非现场违法数据判读标准,自年以来,分局已沿用总队管理模式,拟将我区区属“电子警察”非现场执法数据统一交由上海市保安服务(集团)有限公司管理,服务期限一年。年,分局已采用单一来源采购的政府采购方式,向市保安公司签订合同并购买服务。年,分局将延用上年度的操作流程,继续委托上海市保安服务(集团)有限公司进行服务。上海市保安服务(集团)有限公司经市公安局许可已接入公安网、图像网、服务器设备,现有违法查处系统所用外场外接摄像机、内部数据处理服务均部署在分局图像网上,通过光缆传输的数据安全性和及时性得以保证,图像网系上海市公安局自建局域网,非市局特许无法敷设至其他单位。故招标工作中无需再重新建设场地、无需重新申请购买硬件设备。该公司招募的从事电子警察后台审核和录入岗位的人员相对稳定,且都经过系统化的上岗培训,都签订了保密协议,业务能力以及保密纪律方面相对较为扎实。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上海市保安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大华一路弄号楼室
三、公示期限
年月日年月日至年月日年月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
联 系 人:孙迟旭
联系地址:大渡河路号
联系电话:
.财政部门
联 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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