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港保税区临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天津港保税区临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房屋租赁及物业服务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天津港保税区临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项目名称:天津港保税区临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房屋租赁及物业服务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为满足天津港保税区临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临港中心”)运营需求,天津兴港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将其名下临港时尚商业中心项目区整体租赁给中心使用并提供物业服务,租赁及物业服务面积均为.㎡,租赁及服务期限各年。物业服务主要内容包括客户接待,安全秩序保障,环境卫生清洁,消防安全管理,能源管理,房屋建筑、市政公用设施、绿地、花木、草坪、建筑小品等维修、养护和管理,配套建筑、设备设施(包括但不限于空调、电梯、公共照明、弱电、消防等)的维修、养护、运行、检验和管理,区域内道路交通、停车场、车辆行驶、停泊及交通秩序的管理和维护等。以现场品控为第一标准,保障项目室内外秩序安全,环境卫生清洁,满足医院的运营需求。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万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天津港保税区临港片区现在驻区单位、社区居民,已具备成熟社区条件,天津港保税区临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是该区域内唯一一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天津临港时尚商业中心座,坐落于天津市滨海新区金沙江道号,唯一产权单位为天津兴港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产,其设备、设施及用房条件满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需求。()临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消控室、安控室和变电站等设备设施与中欧综合服务中心项目为统一规划设计施工,在后期物业管理过程中必须由单一物业服务主体统一管理。()临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空调、电梯、给排水和强弱电等系统均由天津兴港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采购及施工,上述系统的后期维修保养等工作必须由兴港地产公司独立负责。()根据国务院颁布的《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一个物业管理区域由一个物业服务企业实施物业管理”和《天津市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三条“同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地上、地下建筑物和设施设备、相关场地,不得分割进行物业管理”之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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