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上海市公安局普陀分局
项目名称:年度违法车辆拖离管理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项名称:年度违法车辆拖离管理
数量:
预算金额(元):
单位:项
简要规格描述:年度违法车辆拖离管理
备注:[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备注]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为提高道路交通事故、违法、抛锚快速施救能力,最大限度的减少因道路交通事故、违法、抛锚车辆对道路通行的影响,确保普陀区道路交通安全、通畅、有序,普陀公安分局违法车辆拖离项目实施委托社会化管理。年上海莱克汽车维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莱克公司”)被指定为上海市公安局交通总队施救牵引网络单位,唯一一家与普陀公安分局交警支队签署协议的单位,对普陀区地面道路上抛锚车、事故车、违法车进行清障施救牵引处理,及时排堵畅通。莱克公司为该项工作配备辆牵引车,其中辆大力神、辆重型大功率、辆平板牵引车。在全区重要路段常态化派驻牵引车,一旦有车辆发生抛锚、事故等情况,正常情况下分钟内到达,分钟内将车辆牵引完毕,遇到大型车辆(大货车、公交车)及发生车辆侧翻等特殊情况,大功率“清障施救”车必须在分钟内到场,并在分钟内牵引完毕,分钟内清理现场撤离,做到快到、快牵、快撤,不同路段多起清障能同时处理,实行小时全天候服务。此外,部分违法、涉案车辆拖离工作的时效性和安全性强,莱克公司承接此项目多年,已形成一套较为成熟的运作管理机制,普陀区有固定的驻车点,工作操作流程熟悉,拖车数量充足、装备优良,人员管理和保密管理规范到位,与普陀公安分局交警支队建立相互支持、相互配合、相互策应工作运行机制,有效发挥整体联动作用,清障施救工作效率高,确保全区道路交通排堵保畅,满足分局实际工作需求。按照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拟改变招标方式,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向上海莱克汽车维修有限公司进行采购。本项目服务期限一年。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上海莱克汽车维修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普陀区绥德路号号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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