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新疆艺术剧院话剧团
项目名称:话剧《金色的胡杨》创作及部分制作服务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话剧《金色的胡杨》创作及部分制作服务 数量: 预算金额(元): 单位: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话剧《金色的胡杨》的再创作、制作,力求打造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的文艺作品。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年话剧《金色的胡杨》获得自治区文化艺术创作专项扶持资金,我团已对此项目进行了政府采购招标。该剧参加第六届少数民族文艺会演,仍然是由原主创团队进行再创作、提升。主创人员已与新疆佳辰舞美文化传媒有限责任公司签署话剧《金色的胡杨》创作协议,该公司拥有该作品的的署名权。因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此项目符合“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条件。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新疆佳辰舞美文化传媒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新疆昌吉州昌吉市乌伊西路亚中商贸一层加层号(区丘栋)
三、公示期限
年月日年月日至年月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信息
联 系 人:樊玉梅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西北路号
.财政部门
联 系 人:李正勇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
.采购代理机构(如有)
联 系 人:张玉伟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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