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湖北省某部 项目名称:湖北省某部短波电台升级改造项目(二期) 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短波设备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拟升级设备系陕西烽火独立生产的短波设备,设备的自主选频功能系该公司自主研发技术,符合“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获得”的条件,符合所需的两种设备升级改造条件,故拟从陕西烽火实业有限公司单一来源购买。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陕西烽火实业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润丰路号号生产大楼层 三、公示期限 年月日 至 年月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湖北省某部短波电台升级改造项目(二期) 单一来源公示 我部拟对以下项目组织单一来源采购,按照采购法规,现将项目情况予以公示: 一、项目名称:湖北省某部短波电台升级改造项目(二期) 二、项目编号:-- 三、项目概况: 此次采购任务(项目编号:--),主要采购内容包括:对-型和-型短波电台进行升级改造,增加自主选频功能,使其具有全频段实时频谱感知、宽带信号分析与处理、频率优选等能力,减少天候和经验等因素对短波通联的影响,提升短波通联时效性。 采购预算:万元。 交货期限:合同签订后日内。 交货地点:武汉市。 详见附件。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年,必须是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四)必须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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