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湖北省某部
项目名称:湖北省某部短波电台升级改造项目(二期)
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短波设备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拟升级设备系陕西烽火独立生产的短波设备,设备的自主选频功能系该公司自主研发技术,符合“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获得”的条件,符合所需的两种设备升级改造条件,故拟从陕西烽火实业有限公司单一来源购买。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陕西烽火实业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润丰路号号生产大楼层
三、公示期限
年月日 至 年月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湖北省某部短波电台升级改造项目(二期)
单一来源公示
我部拟对以下项目组织单一来源采购,按照采购法规,现将项目情况予以公示:
一、项目名称:湖北省某部短波电台升级改造项目(二期)
二、项目编号:--
三、项目概况:
此次采购任务(项目编号:--),主要采购内容包括:对-型和-型短波电台进行升级改造,增加自主选频功能,使其具有全频段实时频谱感知、宽带信号分析与处理、频率优选等能力,减少天候和经验等因素对短波通联的影响,提升短波通联时效性。
采购预算:万元。
交货期限:合同签订后日内。
交货地点:武汉市。
详见附件。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年,必须是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四)必须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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