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平湖市公安局 项目名称:平湖市“智安街道”建设租赁服务年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 平湖市“智安街道”建设租赁服务年项目 数量:预算金额(元):单位:项货物或服务的说明:为进一步提升我市社会治理智能化水平,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治安环境,服务支撑数字化改革,按照“平安平湖”、深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的总要求,根据嘉兴市《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市“智安街道”建设和管理指导意见》要求,在《平湖市公安局“智安街道”建设租赁服务年项目合同》履行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继续开展年度我市“智安街道”建设租赁服务采购。借鉴以往建设和维护经验,拟就本次“智安街道”建设租赁服务项目的政府采购方式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原供应商平湖市保安服务有限公司为本项目拟定供应商。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购买服务采购管理的通知》(浙财采监〔〕号)第四条“公共服务项目符合以下情形的,可以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之第一种情形规定:在现有的经济和技术条件下,更换承接主体将无法保证与原有项目的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要求,且导致服务成本大幅增加或者原有投资损失。本项目继续从原供应商处采购有利于资源共享、节省投资,同时有利于维护保障。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平湖市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平湖市当湖街道祥中路号 三、公示期限 年月日 至 年月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公告期限为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 五、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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