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桐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项目名称:年度购买继承(遗赠)公证服务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
年度购买继承(遗赠)公证服务项目
数量:预算金额(元):单位:项货物或服务的说明:根据《公证法》第二十五条“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的规定,向桐乡市公证处购买继承(遗赠)公证服务。公证服务内容为:帮助当事人梳理继承相关的法律关系;受理符合规定的继承公证申请;协助调取亲属关系等证明材料;调查核实当事人提供的证明材料;出具继承公证书。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不动产继承涉及法律关系较为复杂,登记人员在办理相关业务时对程序和要求难以把控,易引发行政诉讼和相关法律后果,不动产登记窗口工作压力和潜在风险不断增加。《浙江省自然资源厅浙江省司法厅关于推进“不动产登记+公证”一件事改革(试行)的通知》(浙自然资规() 号)提出:“鼓励支持不动产登记机构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与公证机构深度合作,公证机构可以公证书、调查报告、法律意见书等形式为不动产登记业务提供事实认定依据和法律适用参考,从而化解或减轻登记风险,更好地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服务费用应不低于公证服务成本,由不动产登记机构列入年度经费预算,减轻群众负担。”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浙江省桐乡市公证处
地址:桐乡市梧桐街道康民东路号
三、公示期限
年月日
至
年月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公告期限为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
五、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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