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温州市龙湾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项目名称:年滨海园区第一、二、三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服务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 年滨海园区第一、二、三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服务 数量:预算金额(元):单位:项货物或服务的说明:详见采购文件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温州市区范围目前仅有两家具有污泥处置能力的单位,其中位于龙湾区蓝田工业区的温州中环正源水务有限公司于年通过市政府统一调拨方式承担市区中心片和东片污水厂污泥处置,已处于饱和状态。多余污泥量通过联保机制运往温州宏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处置,本次项目需要污泥处置量约为吨。温州宏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是滨海园区内唯一有能力提供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服务的单位,个污水处理厂与温州宏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总距离为约公里,并且滨海园区污水处理厂产生的污泥的处置服务工作在年之前一直是由温州宏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承接完成(根据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专题会议纪要【】号文件中规定,污泥处置费用按照元/吨收取)。在温州市区域内,除温州宏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外,距最近的具备污泥处置服务能力单位浙江天泽大有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单位地址为瑞安市,个污水处理厂与浙江天泽大有环保能源有限公司总距离为约公里,若更换成更远其他区域单位处置,无法保证本区域内的污水处理厂的污泥及时得到有效处置,也将导致运输服务成本大幅度增加进而导致处置费用成本大幅度增加,且容易造成运输过程中的环境污染。为确保我区本区域内污水处理厂的正常运行,达到污泥减量化、无害化、环保和资源化的处置目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及年滨海园区第一、二、三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服务的采购需求,本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向温州宏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进行政府采购。经审查相关材料并结合采购单位对项目实际情况的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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