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四师危重孕产妇、新生儿救治中心设备采购项目(一包)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系统平台(://../)线上报名及获取采购文件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正元招字【---】号 项目名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四师危重孕产妇、新生儿救治中心设备采购项目(一包)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万元 最高限价:万元 数量: 单位:批 采购需求:空气波压力治疗仪台,多普勒胎心监测仪台,胎心监护仪台,组合复苏器(新生儿复苏囊)台,新生儿喉镜台,新生儿转运暖箱(具备远程转运功能)台,宫腔电切镜、百克钳套,经皮黄疸检测仪台(详细参数见采购需求)。 交付使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本项目的其他资格要求: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包的磋商; ()供应商须在“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以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里以及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网页打印件须自竞争性谈判文件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从上述网站中打印)。 ()供应商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具有相对应经营范围的二类及以上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所投产品须符合《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要求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表(须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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