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中药熏蒸治疗机、半身型紫外线光疗仪、紫外线光疗仪()、生命激光半导体激光治疗仪、红蓝光治疗仪、多功能电离子手术治疗机、半导体激光脱毛仪、信息工作站、病人监护仪、商务复合机、商务复合机)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点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号-
项目名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三师总医院五十三团分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本次采购中药熏蒸治疗机、半身型紫外线光疗仪、紫外线光疗仪()、生命激光半导体激光治疗仪、红蓝光治疗仪、多功能电离子手术治疗机、半导体激光脱毛仪、信息工作站、病人监护仪、商务复合机、商务复合机一批。具体设备参数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个日历日内将所有产品送到采购人指定位置并完成交付验收合格。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条件:
()供应商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组织机构代码证扫描件(供应商按“三证合一”登记制度办理营业执照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副本)以供应商所提供的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为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委托书。()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须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提供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提供本企业开户银行在响应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出具的有效的资信证明文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资料或书面声明(格式自拟);()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供响应截止日期之前个月内任何一期的纳税记录或证明文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税收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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