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上海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项目名称:仲裁聘用辅助人员经费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项一 标项名称:仲裁聘用辅助人员经费 数量: 预算金额(元): 单位:个 简要规格描述:名辅助人员的福利费用、单位部分社保缴费以及公积金缴费部分、管理费用、工会费等费用 备注:[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备注] 标项二 标项名称:仲裁聘用辅助人员经费 数量: 预算金额(元): 单位:人 简要规格描述:名仲裁辅助人员的薪酬。 备注:[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备注]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仲裁案件处理实行“仲裁员+书记员”的模式。除仲裁员在仲裁案件处理过程中起主导作用以外,仲裁辅助人员承担了绝大多数的仲裁事务性工作,是仲裁工作中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仲裁辅助人员主要工作为立案受理前当事人的接待,开庭前各类通知的制作、寄送,开庭时当事人信息确认、庭审笔录制作、仲裁案件的辅助调解,结案文书的校对、寄送仲裁案卷的整理、归档等。其工作程序严谨、内容复杂,需要具有一定专业水平及经验。为保证仲裁辅助人员队伍的稳定性,使仲裁案件处理工作能够高效开展,有序衔接,拟继续使用上一年度的供应商。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上海雇员人才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梅园路号楼 三、公示期限 年月日至年月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 联 系 人:机构管理员 联系地址:上海市普陀区西乡路号 联系电话: .财政部门 联 系 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 联 系 人:李铁军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六、附件 专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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