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温州市公安局鹿城区分局 项目名称:年鹿城区刑事诉讼涉案财物管理服务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 年鹿城区刑事诉讼涉案财物管理服务项目 数量:预算金额(元):单位:项货物或服务的说明:年鹿城区刑事诉讼涉案财物管理服务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为进一步规范全市刑事案件涉案财物的保存、移送、管理工作,根据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刑事诉讼财物处置工作的意见》(中发办【】号),《浙江省刑事诉讼涉案财物跨部门管理和处置工作机制建设的指导意见》(浙公通字【】号)的意见,并结合温州实际,现需采购一家具备刑事涉案财物管理能力的单位,预算为万元(大写:壹佰壹拾万元整)。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必须具备武装守护押运资格,对服务单位提供的场地有较高要求且需具备相关刑事案件涉案财物的保存、移送等管理的相关经验。、浙江温州安邦护卫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是温州唯一的一家集武装守押、人力防范、安全技术防范、交通服务、计算机安全防范网络系统集成及运营维护服务等于一体的综合性安保服务企业。、公司拥有温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和鳌江镇等自有产权较大面积的守押中心,满足涉案财物管理要求。、公司有多年金融押运相关经验,具备一套完整的财物管理制度。综上,并结合实际情况及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以及《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购买服务采购管理的通知》 (浙财采监 () 号) 第四款规定“公共服务项目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三) 其他属于《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的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承接主体处采购的公共服务项目”,因此建议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采购对象为浙江温州安邦护卫有限公司。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浙江温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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