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台州市黄岩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名称:-年公共自行车系统建设和运维服务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
-年公共自行车系统建设和运维服务
数量:预算金额(元):单位:项货物或服务的说明:-年公共自行车系统建设和运维服务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台州市黄岩公共自行车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于年月,负责黄岩公共自行车系统建设和运营管理,为全额拨款的公益性质的国有企业。经过年多的集中建设,黄岩公共自行车取得了良好的成绩。截止目前,我区共运行站点个,在用车辆辆,办卡.万张,服务网络覆盖个街道个乡镇,网络覆盖面积达平方公里,科学的站点布局和高品质的服务使市民的需求和使用量持续攀升,运行绩效远远高于周遍地区。、根据《台州市黄岩区人民政府第次常务会议纪要》精神,台州市黄岩公共自行车发展有限公司,负责黄岩公共自行车系统建设和运营管理,为我区公共自行车系统的建设和运维单位,台州市黄岩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与台州市黄岩公共自行车发展有限公司签订服务合同进行契约化管理。、公共自行车作为缓解城市交通拥堵,方便市民低碳出行的民生项目,-年公共自行车系统建设和运维服务是必要的。、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购买服务采购管理的通知》(浙财采监〔〕号)第四款:(一)在现有的经济和技术条件下,更换承接主体将无法保证与原有项目的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要求,且导致服务成本大幅度增加或者原有投资损失;(三)其他属于《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的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承接主体处采购的公共服务项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内容,-年公共自行车系统建设和运维服务符合单一来源采购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年公共自....
快捷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