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第四师总医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应急救治能力提升项目二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第四师总医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应急救治能力提升项目二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最高限价单价:、床旁支气管镜/台、高流量湿化氧疗系统/台、无创呼吸机/台、有创无创一体呼吸机/台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第四师总医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应急救治能力提升项目二
数量:
预算金额(元):
单位:批
简要规格描述:
、床旁支气管镜台、高流量湿化氧疗系统台、无创呼吸机台、有创无创一体呼吸机台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按合同约定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参加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投标人有效期内工商营业执照。
()投标保证金凭证或投标保函。
()社保机构或税务机构出具的投标企业缴纳参加本次采购活动近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证明。
()税务机关出具的参加本次采购活动近个月报价人依法纳税凭证或有电子专用章的完税证明。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或年)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投标人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相关证明文件。
()投标人需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受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不能参加投标);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网址:...)中列入严重失信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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