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第九医院新大楼即将投入使用,现针对医院餐饮服务经营权,面向社会诚邀实力雄厚、经验丰富、资质齐全有意向合作的餐饮企业前来咨询、洽谈合作,医院将选取方案、实力强,诚意合作的餐饮企业携手共同高质量发展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单位:西安市第九医院

二、项目名称:西安市第九医院餐饮服务合作项目

三、项目概况:食堂位于西安市第九医院院内新大楼负一层,总面积1934.68平方米,其中一期投入使用面积为:1398.72平方米,食堂分为加工制作区、辅助用房、餐厅区(分为职工餐厅和患者、家属餐厅)。

四、经营期限:按照提供方案双方商定合作期限。

五、合作餐饮服务企业资格:

       1.必须是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设立的餐饮服务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持有有效期限内餐饮服务企业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22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9001)、《危害分析控制体系认证证书》(HACCP)餐饮服务企业相关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和商业道德。

3.本项目不接受个人、个体、联合体参加投标,不允许转包

4.餐饮服务企业成立时间不少于5年不少于3家服务人数为1000人以上规模成功案例,近3年每年营收3000万元以上。

六、报名材料:

报名时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报名须携带有效期内餐饮服务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22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9001)、《危害分析控制体系认证证书》(HACCP)等餐饮服务企业相关证

2.法定代表人报名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和被委托人身份证。

3.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食品安全事故的证明无违法记录证明

4.需提供近三年度的财务收支审计报告,有依法纳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一年证明材料

以上资格证明为必备项,报名时进行资格审核,缺其中任何一项,报名申请不予接纳。以上所有材料必须提供原件,另附一套加盖公司公章的复印件。

服务要求

1、保证职工,住院、门急诊患者及家属就餐,预计每餐最大就餐人数3000人。

2、承接接待任务供餐(院际交流、学术会议等)。

3、应急保障供餐(抢险救灾、疫情防控等)

4、持有《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和《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有经营管理大型餐饮服务企业的经验能力和与之相适应的人力资源。给医院配备专业化的管理团队以及与医院用餐需求相匹配的工作人员,员工须取得《健康合格证》并接受岗前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管理团队中项目经理要求必须有5年以上从事500人以上的餐饮项目管理经验,厨师长要求必须从事5年以上餐饮工作,食品安全总监和公共营养师要求必须持有相关证书。

、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23年3月7日至2023年3月10日截止8:00—12:00,14:30—17:30

报名地点:西安市第九医院(西安市南二环东段151号)饮食科行政楼X411

统一咨询答疑时间地点

咨询答疑时间2023年3141430分

咨询答疑地点西安市第九医院教学楼302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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