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平阳县农业农村局 项目名称:年执法船用油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 年执法船用油 数量:预算金额(元):单位:批货物或服务的说明:年执法船用油,#柴油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年执法船用油项目采购文件无倾向性、歧视性,符合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告发布时间及整个流程也符合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本项目采用电子标形式,于年月日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站发布询价招标公告,在公告期内和招标文件规定的质疑期内,无供应商提出异议。投标截止只有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温州石油分公司参与投标,因此于年月日给予废标。经调查,温州市平阳县辖区内只有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温州石油分公司具有给海上船舶加油能力。因此,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规定,申请对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温州石油分公司进行单一来源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温州石油分公司 地址: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鹿城路号 三、公示期限 年月日 至 年月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公告期限为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平阳县农业农村局 联 系 人:郑先生 联系电话:- 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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