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海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项目名称:社会公用充电桩强制检定服务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 社会公用充电桩强制检定服务 数量:预算金额(元):单位:个货物或服务的说明:全市用于贸易结算的公共充电桩完成强制检定并全数上线,实现“安心充电”数治应用全覆盖。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根据《计量法》第九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对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部门和企业、事业单位使用的最高计量标准器具,以及用于贸易结算、安全保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方面的列入强制检定目录的工作计量器具,实行强制检定。未按照规定申请检定或者检定不合格的,不得使用。第五条:使用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的单位或者个人,必须按照规定将其使用的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登记造册,报当地县(市)级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备案,并向其指定的计量检定机构申请周期检定。当地不能检定的,向上一级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指定的计量检定机构申请周期检定。第十一条:计量检定工作应当按照经济合理的原则,就地就近进行。我市仅海宁市计量检定测试所可开展此项工作,故年社会公共电动汽车充电站(桩)强制检定服务向海宁市计量检定测试所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海宁市计量检定测试所 地址:海宁市学林街号 三、公示期限 年月日 至 年月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公告期限为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海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联 系 人:唐建波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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