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宁波市生态环境局北仑分局 项目名称:打造北仑区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标杆区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 打造北仑区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标杆区项目 数量:预算金额(元):单位:项货物或服务的说明:提供本项目具体实施所需的技术支撑团队,落实开展调研并总结经验,开展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标杆区建设方案编写,指导标杆区建设,多方位宣传推广等工作内容的具体实施。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生态环境部宣传教育中心(以下简称甲方)作为生态环境部直属事业单位,承担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技术支持工作,负责全国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工作、生态环境宣教基地、生态文明教育场馆的专业技术指导,开展六五环境日等重大环境纪念日和全国性生态环境保护社会宣传活动,新媒体宣传及生态环境社会风险舆情收集、研判、报送和应对技术支持工作,以及生态环境部党校日常管理及干部培训工作,在生态文明、双碳宣传教育和培训领域具有丰富经验和良好工作基础,特别在生态环境系统具有独有性宣传优势。拥有国际国内权威生态文明专家库、中央级新闻媒体(新媒体)宣传矩阵和运作国际国内大型生态环境论坛经验。前期,北仑区人民政府与生态环境部宣传教育中心签定战略合作协议,围绕打造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标杆区、打造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创新区、围绕绿色低碳与生物多样性保护打造具有临港工业特色的生物多样性友好城市、打造国家级生态文明教育馆、深化“绿满港城”生态环境品牌五个方面开展战略合作。鉴于上述理由,推荐生态环境部宣传教育中心开展 “打造北仑区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标杆区项目”项目实施,提供技术支撑,是科学、合理的。本项目具体实施所需的技术支撑团队,落实开展调研并总结经验,开展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标杆区建设方案编写,指导标杆区建设,多方位宣传推广等工作内容的具体实施要求。该情况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一)只能从唯一....
快捷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