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高流量呼吸机(有创)、呼吸机(有创)、无创呼吸机、除颤仪、心电图机、心肺复苏机)第三师总医院(喀什院区)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新疆兵团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号
项目名称:第三师总医院(喀什院区)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项目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采购高流量呼吸机(有创)、呼吸机(有创)、无创呼吸机、除颤仪、心电图机、心肺复苏机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交付。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投标人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组织机构代码证扫描件(投标人按“三证合一”登记制度办理营业执照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副本)以投标人所提供的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为准;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委托书。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须提供经第三方审计的年度或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无法提供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则需提供投标人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的扫描件,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不能作为银行资信证明。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资料或书面声明(格式可自拟)。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
)投标人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供投标截止日期之前个月内任意个月的纳税记录或证明文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税收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投标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供投标截止日期之前个月内任意个月的缴费记录或证明文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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