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恩施州中心医院金龙院区医用氧(液态)供应项目(二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阳光招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恩施州中心医院金龙院区医用氧(液态)供应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供应商每次提供的医用氧(液态)质量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年版)质量标准要求。预算金额仅为预估金额,按需配送,据实结算。供应商所报单价及合价超相应最高限价的响应无效。 货物名称 规格 单位 单价限价 预计用量/两年 预估总金额 医用氧(液态) 液态 吨 元 吨 元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两年,在合同期内按医院要求供货。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政府采购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即小微企业参与本项目可享受政府采购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本项目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 工业 ” (如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制造,则需提供相应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若供应商为生产厂家投标的,须具备有效的《药品生产许可证》及《药品注册批件》(证书中生产范围须包含医用氧气或类似描述);若供应商为代理商投标的,须具备有效的《药品经营许可证》并提供生产厂家的《药品生产许可证》及《药品注册批件》(证书中生产范围须包含医用氧气或类似描述)。()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或《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须包含氧气或类似描述)()供应商需拥有自有运输车辆、专业司机、押运及相关技术操作人员,应持有有效的《道....
快捷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