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告类型:采购公示二、采购人名称:温州市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三、采购项目名称:协同办公系统电子档案延伸功能开发服务四、采购项目编号:---五、采购项目性质:国企采购(非政府采购)六、采购预算金额:人民币壹拾伍万元整(¥.)七、项目内容:协同办公系统电子档案延伸功能开发服务八、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单一来源九、申请理由:为实现从集团总部单机构档案数据预归档向下属企业多机构深入应用后的业务处理及管控,现基于原管理系统的基础上,升级开发电子档案预归档管理系统。档案预归档管理模块需基于系统开发,温州市城发集团的系统为通达,由通达浙江省代理商杭州长仁科技有限公司负责日常运维和拓展开发,系统主要功能为信息发布、资料存储、流程审批、行政办公、即时通讯、移动办公等。因基于通达平台拓展开发需具备原厂商授权资质,杭州长仁科技有限公司为浙江省内唯一具备此资质的服务商,且温州市通达系统的本地化服务必须由杭州长仁提供,故本次亦由杭州长仁科技有限公司承接系统拓展开发,有利于系统开发资质授权及开发所涉通达原厂源代码获取,后续整体运维支持也相对有保障,杭州长仁科技实施服务团队对温州城发集团系统中涉电子档案业务模式,审批流程均比较熟悉,使得整个升级项目沟通成本、资金投入成本和实施风险均完全可控。鉴于当前的实际情况,根据《温州市市属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第二十九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国企采购项目,可以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一)技术复杂,有特殊要求或者受自然环境限制,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的规定,本项目符合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情形。故本项目申请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向杭州长仁科技有限公司进行采购。十、拟定供应商:.拟定供应商名称:杭州长仁科技有限公司.拟定供应商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东湖街道北沙西路号杭栢城幢室十一、论证专业人员信息及意见专业人员姓名专业人员职称专业人员工作单位陈德优高级工程师温州市轨道交通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梁诗圣高级工程师温州市公用事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颜伟国高级工程师温州广播电视传媒集团专业人员对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经审查并结合采购单位实际情况,建议根据《温州市市属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第二十九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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