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绍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本级) 项目名称:绍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与浙江越牛传媒有限公司宣传合作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 绍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与浙江越牛传媒有限公司宣传合作项目 数量:预算金额(元):单位:项货物或服务的说明:越牛新闻客户端的宣传推广及视频制作等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为进一步增强新时代司法行政工作宣传实效,努力提高人民群众对行政执法各项工作的知晓率和满意度,在全社会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浓厚氛围。浙江越牛传媒有限公司系绍兴市新闻传媒中心(传媒集团)着力打造的新型融媒体企业,属市传媒集团独资企业,是绍兴市委市政府唯一官方新媒体平台——“越牛新闻”客户端,“越牛新闻”微信公众号、微博、抖音和“绍兴网”(...)的运营经营主体。已成为绍兴市域最具权威、最具影响力的新媒体龙头平台。鉴于上述情况,为集中精力做好项目的策划执行、宣传推广,保证项目顺利开展,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购买服务采购管理的通知(浙财采监[]号)“四、公共服务项目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三)其他属于《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的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承接主体处采购的公共服务项目。”建议本项目由浙江越牛传媒有限公司以单一来源采购的形式承办执行。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浙江越牛传媒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稽山街道延安东路号一楼 三、公示期限 年月日 至 年月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公告期限为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
快捷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