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龙游县人民法院 项目名称:龙游县人民法院执行审判辅助服务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 龙游县人民法院执行审判辅助服务项目 数量:预算金额(元):单位:项货物或服务的说明:执行审判辅助服务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规定,公证机构是依法设立,不以营利为目的,依法独立行使公证职能、承担民事责任的证明机构。因法院执行审判的特殊性及案件的保密性,且因公证机构不以盈利为目的的特殊性及公证机构的专业性。为保证龙游县人民法院执行审判工作的顺利进行,决定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龙游县公证处 地址:龙游县太平西路号三、公示期限 年月日至年月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公告期限为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信息 名 称:龙游县人民法院 联 系 人:方舟 联系电话:- 传 真:/ 地 址:龙游县鹏程路号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龙游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联 系 人:严先生 监管部门电话:- 传 真: 地 址:龙游县莲湖路号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附件信息:专家论证意见-龙游县人民法院执行审判辅助服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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