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长江大学消防系统运维及维修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荆州市沙市区江津中路号金屹大楼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长江大学消防系统运维及维修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长江大学东、西校区、武汉校区总维保面积约㎡,服务内容包含对建筑物内火灾报警系统、疏散指示及应急照明系统、对室内、外消火栓系统、构筑物内的防火卷帘门和排烟系统、气体灭火系统的控制面板、线路、罐体等、配合采购人对其他故障消防设施设备进行维修维护;建立巡查巡检、应急抢修及设施修复制度;配合采购人进行消防安全宣传、演习工作以及消防报警平台、消防技能的使用培训;按消防部门相关要求进行消防检测,每年必须出具消防部门认可的检测报告。详细内容及要求见采购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本项目执行过程中,采购人对成交供应商进行考核,合同期满且经考核合格的,方可签定次年合同,续签不超过两年),为便于统一管理,其中首年度东、西校区按合同签订之日计年度服务期,武汉校区按合同到期后以半年服务期限签订,服务期截止后按照东、西校区时间统一续签下年度服务合同(因截止时间原因产生的空档期运维服务不予停止),服务费用按半年期维保服务费×计年度服务费用。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供应商应为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号) 规定的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必须符合《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令第号)第五条相关规定;()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为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注册证、身份证、劳动合同及近三个月社保证明材料(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 三、获取采购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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