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曾都区清河路学校学生食堂大宗食材供应商遴选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湖北老班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室(随州市曾都区涢水街道办事处四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曾都区清河路学校学生食堂大宗食材供应商遴选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为满足曾都区清河路学校学生食堂日常就餐的食材需要,现对曾都区清河路学校学生食堂的蔬菜、水果、肉类、鱼类、蛋类、米面(含面条)、食用油、冻品类、干货、调料类、糕点类等食材配送进行采购,本项目共遴选家供应商,预算金额为万元/年,以上内容的参数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项目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本次采购招一管三,一年一考核,期满考核合格经双方协商后可续签下一年合同,最多可续签二次。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采购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零售业。供应商应符合工信部联企业〔〕号文中对该行业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并提供本单位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如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号》文件要求或符合《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号》文件要求,并提供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均视为小型、微型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为本项目提供货物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法人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供应商须具有稳定的供货渠道,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动物检疫合格证明》;()供应商近三年未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未被主管部门通报检查/检验不合格,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年月日 至年月日,每天上午: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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