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公安局强制医疗执行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淄博市公安局
项目名称:淄博市公安局强制医疗执行采购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淄博市公安局强制医疗执行采购项目,指定家医疗机构作为临时强制医疗执行场所。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 .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年月日,山东省公安厅、民政厅、财政厅、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残疾人联合会五部门下发的《关于做好强制医疗执行工作的通知》(鲁公通【】号)要求:每市指定家医疗机构作为临时强制医疗执行场所,原则上设在市精神卫生中心(精神病院)。没有独立精神卫生中心(精神病院)的市,由市公安局会同市卫生计生委确定家设有精神科隔离病房的三级医疗机构作为临时强制医疗执行场所。. 淄博市满足鲁公通【】号文件要求的医疗机构有且仅有“淄博市精神卫生中心(淄博市第五人民医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章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即“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三章第二十七条“货物或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规定,本项目应当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组织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淄博市第五人民医院
地址:山东省淄博市淄矿路号
三、公示期限
年月日至年月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无
无 -->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
联 系 人:顾兆华
联系地址:淄博市张店区联通路号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
联 系 人:赵尔凯
联系地址: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北京路与华光路交汇处润德大厦座
联系电话:-....
快捷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