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洪湖市税务局机关食堂食材物资采购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洪湖市茅江大道闽洪建材市场四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洪湖市税务局机关食堂食材物资采购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年。本项目执行“招一管三”,即采购人对供应商在合同期内进行综合考核,考核标准达到合格可按照本次招标的中标金额续签次年采购合同,最多可续签二年。综合考核不合格的,采购人可单方解除合同。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如供应商是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明材料;()供应商为经销商的,须提供有效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每天上午:至:,下午: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洪湖市茅江大道闽洪建材市场四楼 方式:现场领取 售价:¥.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 地点: 洪湖市茅江大道闽洪建材市场四楼 五、开启 时间: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 地点:洪湖市茅江大道闽洪建材市场四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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