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办公室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办公室物业服务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发布日期:年月日发布来源: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办公室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办公室
项目名称: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办公室物业服务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办公室项目位于天津市滨海新区于家堡新华路号宝策大厦裙楼。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办公室是区政府工作部门。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服务办公室服务面积.平方米,服务期限为自签订合同之日起年。本项目拟使用项目经理人(可由大厦整体物业项目经理兼任),保洁员人,秩序员人,工程技工人,客服人员人。 本次采购的服务范围主要包括办公室的的楼体养护、入室维修、设备管理、工程维修(强弱电管理维修养护)、卫生保洁、安全保卫、会议服务(会议服务、礼仪服务、前台接待、楼层服务)、报刊杂志分发、饮用水运送服务。餐饮服务包括食品原料采买、仓库管理、餐具清洁、餐厅清洁、餐厅服务等。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万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办公室于年月日始按照区政府要求迁入宝策大厦群楼-,用于日常办公。宝策大厦为天津金策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所有,为满足办公需要,需有配套物业管理服务, 年月日,天津金策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与上海永升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签订于家堡商写物业管理服务合同,服务范围为宝策大厦整个楼宇,合同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共年。 根据国务院颁布的《物业管理条例》中第三十三条规定“一个物业管理区域由一个物业服务企业实施物业管理”和《天津市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三条“同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地上、地下建筑物和设施设备、相关场地,不得分割进行物业管理”的规定。以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项目适用单一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第二十七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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