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州市公安局交警执法记录仪数据采集站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莱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项目名称:莱州市公安局交警执法记录仪数据采集站采购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本次采购项目为莱州市公安局交警执法记录仪数据采集站采购项目,具体要求详见单一来源采购文件。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万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因原有执法记录仪数据采集系统上线运行时间余年,故障频发,现有前端数据采集站数量严重不足,导致民警无法正常使用,执法记录数据上传不及时;为确保大队执法视音频记录工作高效开展,保障执法记录仪综合管理系统高效、安全、稳定运行,保证支队相关业务考核数据的实时性、准确性,同时满足山东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平台对接、全国交警队伍管理信息系统执勤执法记录仪管理子系统对接及支队的相关考核要求,使新旧系统无缝对接,故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对本项目进行采购。由原单位山东华宇信息空间技术有限公司继续实施该项目,为保证本次采购活动的公平、公开、公正,特对以上事项进行公示。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山东华宇信息空间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烟台市高新区科技大道号内号中俄科技创新园室
三、公示期限
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四、其他补充事宜:
、根据《关于全面实施政府采购“不见面开标”的通知》(烟财采[]号),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供应商无需现场提交资料,但须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响应文件,否则无法进入后续环节。
、为保证项目顺利进行,供应商应登录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中心→下载《烟台市政府采购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手册(供应商)》学习“不见面开标”操作指南,提前做好有关设施、设备配置安装工作,确保自己的电脑环境、 锁、网络等状况良好,因供应商自身软硬件配备不齐全或发生故障等问题而导致在交互过程中出现不稳定或中断等情况的,由供应商自身承担一切后果。
、开评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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