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聊城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项目名称:聊城市公安局经济开发区分局(高新区分局)执法办案中心业务用房租赁项目
拟采购的获取或服务的说明:房屋租赁服务[]项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万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根据公安部相关文件及其他相关规定对于公安机关执法办案管理中心选址要求、使用面积、功能配备等标准要求,该地点交通便利,距离公安分局各办案单位办公地点较近,封闭性和保密性较好,具有完善的配套设施及停车场地,能够满足本项目使用需求。经考察,开发区、高新区范围内除该处房屋外周边区域无可适用房屋。该房屋具有单一性、唯一性,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经专家论证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聊城嘉成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昌东路号
三、公示期限:--至--
四、其他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聊城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联系人:王庥
联系地址:聊城市开发区黄河路号
联系电话:-
.财政部门:
联系人:田纪豪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山东东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程志刚
联系地址:山东聊城市高新区区九州长江路号
联系电话:-
附件:
单一来源说明、论证及变更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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