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枣阳市新市镇前井村三组道路维修工程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枣阳市朝阳东路号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枣阳市新市镇前井村三组道路维修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为无效报价
详细内容见磋商文件、工程量清单等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日历天完成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合同融资等政策。供应商可凭中标(成交)通知书、政府采购合同,通过融资服务平台向银行在线申请“政采贷”融资。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独立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证),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或再投项目的项目经理作为项目现场负责人(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函)。并提供年近半年内连续三个月的由劳动保障部门提供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或可查询的社保网站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拟派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职称证(相应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及项目管理人员(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具有有效的相应岗位证书或资格证书,安全员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证)或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打印的带二维码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以上人员均需提供年近半年内连续三个月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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