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官洋村旧小学办公楼租赁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漳州市南靖县西环路幸福园4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1月15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KY财[24-01]02
项目名称:官洋村旧小学办公楼租赁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7.55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包 |
项目名称 |
项目简要 |
第一年租金(万元)最低限价 |
承包年限 |
谈判保证金 |
履约保证金 |
备注 |
1 |
官洋村旧小学办公楼租赁项目 |
房屋坐落官洋村(原官洋村小学),建筑面积为1329.73㎡,占地面积442.2 平方米 |
17.55万元 |
20年 |
3万元 |
3万元 |
/ |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进口产品:本项目不适用。
节能产品:本项目不适用。
环境标志产品:本项目不适用。
信息安全产品:本项目不适用。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明细 描述特定条件 在中国境内注册成立的合法存续的法人单位或领取营业执照的其它组织。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非中小企业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①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统字[2017]213号《关于印发 <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 的通知》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②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③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应按照谈判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 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1月06日 至 2024年01月12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漳州市南靖县西环路幸福园4楼
方式:现场购买或邮件方式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1月15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漳州市南靖县西环路幸福园4楼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1月15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漳州市南靖县西环路幸福园4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南靖县梅林镇官洋村民委员会
地址:南靖县梅林镇官洋村
联系方式:小洪 1869830912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扩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0596-7656050
地 址:漳州市南靖县西环路幸福园4楼
联系方式:小肖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洪
电 话: 18698309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