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购置专用设备5套 

 项目编号:62024010895828792 
 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刘芳  18809922323 

 报价起止时间:2024-01-08 13:37  -  2024-01-11 20:00 

 采购单位:乌苏市公安局 

 供应商规模要求: - 

 供应商资质要求: - 

 供应商基本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二、采购需求清单

 

商品名称 参数要求 购买数量 控制金额(元) 意向品牌
视频会议系统/视频会议会议室终端 核心参数要求:
商品类目: 视频会议系统/视频会议会议室终端; 采购人需求描述:按照商务要求进行报价,质保3年,若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出现问题,需在12小时内给予解决。;

次要参数要求:专用设备:八合一、照相设备;
5套 325000.00 其他
前台通
桌面式智能满意拍
 
 买家留言:- 

 附件: - 

 响应附件要求:- 

三、收货信息

 送货方式:   送货上门 

 送货时间:   工作日09:00至17:00 

 送货期限:   竞价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 

 送货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塔城地区 乌苏市 新市区街道 新疆乌苏市长江路301号 

 送货备注: 成交后5日内供货到位 


四、商务要求

 

商务项目 商务要求
商务需求 1、投标单位开标时须上传采购详细清单文件中要求的附件:1)原厂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加盖原厂公章;2)原厂针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承诺书加盖原厂公章;3)投标产品的资质文件;以上文件开标时不提供者视为无效投标。 2、投标设备必须跟采购产品技术要求附件中标注★的产品要求完全一致,并提供应答文件,不提供应答文件者为无效投标;我单位将严格按照采购需求参数逐条验收,若有一项不满足、即为虚假应标,不予验收,并报政采云平台以及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按虚假应标处理。 3、因项目紧急,要求竞价成交后5天内到货并完成全部货物的安装调试及技术指导和授课,无法满足者视为无效投标;如果逾期不能完成,采购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供货商赔偿损失,并报政采云平台以及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按虚假应标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