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购置专用设备5套
项目编号:62024010895828792
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刘芳 18809922323
报价起止时间:2024-01-08 13:37 - 2024-01-11 20:00
采购单位:乌苏市公安局
供应商规模要求: -
供应商资质要求: -
供应商基本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二、采购需求清单
商品名称
参数要求
购买数量
控制金额(元)
意向品牌
视频会议系统/视频会议会议室终端
核心参数要求:
商品类目: 视频会议系统/视频会议会议室终端; 采购人需求描述:按照商务要求进行报价,质保3年,若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出现问题,需在12小时内给予解决。;
次要参数要求:专用设备:八合一、照相设备;5套
325000.00
其他
前台通
桌面式智能满意拍
买家留言:-
附件: -
响应附件要求:-
三、收货信息
送货方式: 送货上门
送货时间: 工作日09:00至17:00
送货期限: 竞价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
送货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塔城地区 乌苏市 新市区街道 新疆乌苏市长江路301号
送货备注: 成交后5日内供货到位
四、商务要求
商务项目
商务要求
商务需求
1、投标单位开标时须上传采购详细清单文件中要求的附件:1)原厂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加盖原厂公章;2)原厂针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承诺书加盖原厂公章;3)投标产品的资质文件;以上文件开标时不提供者视为无效投标。 2、投标设备必须跟采购产品技术要求附件中标注★的产品要求完全一致,并提供应答文件,不提供应答文件者为无效投标;我单位将严格按照采购需求参数逐条验收,若有一项不满足、即为虚假应标,不予验收,并报政采云平台以及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按虚假应标处理。 3、因项目紧急,要求竞价成交后5天内到货并完成全部货物的安装调试及技术指导和授课,无法满足者视为无效投标;如果逾期不能完成,采购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供货商赔偿损失,并报政采云平台以及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按虚假应标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