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山市中心医院医用红外干式激光胶片采购项目(二次)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白山市中心医院医用红外干式激光胶片采购项目(二次)的潜在投标人应按照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中的要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020109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备案编号:采购计划备-[2023]-00027

项目编号0773-2341GNJLHWGK4142

项目名称:白山市中心医院医用红外干式激光胶片采购项目(二次)

预算金额:人民币9,256,000.00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9,256,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货物名称

采购数量

简要技术需求

医用红外干式激光胶片

520000张

1.成像方式:红外激光成像等;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2年内供货

交货地点:白山市中心医院定地点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2.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为生产企业的,所投产品属第一类医疗器械的,应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所投产品属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的,应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

2)投标供应商为经营企业的,所投产品属第二类医疗器械的,应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所投产品属第三类医疗器械的,应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3)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查询通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截止时点: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到投标截止时间期间;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3.1时间:2023年0108日至2023年0115日每天08: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3.2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2023年0108日至2023年0115在白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bsggzyjy.cbs.gov.cn/)进行登记注册,网上报名,下载招标文件,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招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

3.3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4.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02010900分(北京时间)

4.2地点:白山市浑江区江北街道翠柏路15号政务大厅五楼【白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白山市政府采购中心)】北侧第一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6.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等相关政策文件等。

6.2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90,000.00元。

七、公示媒介

公示媒介:白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政府采购网、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8.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白山市中心医院

地址:白山市浑江区通江路19号

联系人:于洋

联系方式:0439-3294573

    8.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3682号伟峰东樾11号楼2303室

联系人:林叶、王洋

电话:0431-81150785

    8.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林叶、王洋

联系电话:0431-81150785

 

说明:本页面提供的政府采购公告公示信由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和各市(州)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推送。发布责任和监督管理按《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标采购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工作的通知》(吉政公办[2018]65号)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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