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大埔县三河镇五丰村坪水集中安置地“三通一平”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01月22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WJJT20240001

项目名称:大埔县三河镇五丰村坪水集中安置地“三通一平”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225,119.4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大埔县三河镇五丰村坪水集中安置地“三通一平”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3,225,119.4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其他建筑工程 大埔县三河镇五丰村坪水集中安置地“三通一平”项目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3,225,119.4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扫描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财务报表扫描件或提供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由投标人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大埔县三河镇五丰村坪水集中安置地“三通一平”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须为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建筑业)的政策划分标准的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注: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大埔县三河镇五丰村坪水集中安置地“三通一平”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须提供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相关网站查询结果截图,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扫描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供应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如投标人的企业资质是根据2020年11月30日发布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办理的,则资质相应要求如下: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或以上资质),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扫描件。)

(4)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于供应商本单位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并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至响应截止时间止未担任其他在建(包括已中标未开工、已开工未竣工)建设工程项目的管理工作。【提供证书扫描件及项目负责人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年01月09日 2024年01月15日 ,每天上午 00:00:00 12:00:00 ,下午 12:00:00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4年01月22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梅州市梅县区程江镇龙子岗街51号

五、开启

时间: 2024年01月22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梅州市梅县区程江镇龙子岗街51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转发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粤财采购[2019]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相关文件。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大埔县三河镇人民政府

地  址:大埔县三河镇汇城村文明路1号

联系方式:0753-540008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万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梅州市梅县区程江镇龙子岗街51号

联系方式:0753-259892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姚工

电  话:0753-2598926

万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01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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