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鼓山镇横屿村联发嘉悦府3#楼招租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路29号超大大厦4楼01单元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1月2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MH-CS-2023-134-1

项目名称:鼓山镇横屿村联发嘉悦府3#楼招租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地址

租赁面积(㎡,含公摊)

租赁

期限

租金单价(含税,不含物业费)

投标保证金金额(万元)

1

鼓山镇横屿村联发嘉悦府3#楼1层、2层、3层、4层、5层、5.1层

约5000(以买卖合同为准)

10年

45元/㎡·月

50

 

注:配套地下1层01车位-35车位,共35个车位,每个车位每月300元,共计10500元/月,成交人的投标报价不包含车位使用费,成交人须额外缴纳车位使用费。

合同履行期限:10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明细

描述

a1投标函

 

a2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a3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身份证明

供应商是企业,则提供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是事业单位的,则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则提供执业许可等证明材料。

a4财务状况报告

根据《福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榕财采〔2021〕52号)。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提供《资格承诺函》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报告、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若不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可删减承诺事项,如删去承诺第1项的,则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财务状况报告。※竞争性磋商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

a5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

根据《福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榕财采〔2021〕52号)。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提供《资格承诺函》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报告、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若不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可删减承诺事项,如删去承诺第1项的,则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财务状况报告。※竞争性磋商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

a6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根据《福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榕财采〔2021〕52号)。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提供《资格承诺函》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报告、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若不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可删减承诺事项,如删去承诺第1项的,则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财务状况报告。※竞争性磋商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

a7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材料

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a8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重大违法记录”指竞争性磋商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2、无法提供有效期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也应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3、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应为原件。※竞争性磋商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

a9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若有)

1、未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或查询结果表明竞争性磋商供应商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响应无效。2、无法提供有效期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也应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3、告知函应在有效期内且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否则响应无效。4、有效期内的告知函复印件(含扫描件)及符合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的打印件(或截图),无论内容中是否注明“复印件无效”,均视同有效。5、无法获取有效期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应在a8《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中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竞争性磋商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

a10信用信息查询结果

供应商须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

a11投标保证金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1月10日  至 2024年01月16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路29号超大大厦4楼01单元

方式:潜在供应商应在报名期限内自行前往福建美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路29号超大大厦4楼01单元 )对本项目进行报名。供应商应在报名现场如实填写《领取磋商文件登记表》(由采购代理机构提供)中的各项内容,方为有效报名。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1月2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路29号超大大厦4楼01单元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1月2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路29号超大大厦4楼01单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公告中其他内容若与磋商文件内容不一致的,以磋商文件内容为准。

2、本公告“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及“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是中国政府采购网的固定表述,资格要求以磋商文件内容为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州市晋安区鼓山镇横屿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鼓山镇东山路东村路5-1        

联系方式:潘先生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美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路29号超大大厦4楼01单元            

联系方式:王工0591-8363760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工

电 话:  0591-83637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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