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2023年第二批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01月30日 10时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5101852024000001
项目名称:2023年第二批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9,650,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
采购包2: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
采购包3: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
采购包4: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采购包2:无
采购包3:无
采购包4: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1)投标人所投医疗器械产品须符合《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要求并提供产品的注册/备案证明材料复印件及产品生产厂家的生产许可/备案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提供投标人经营所投产品的经营许可/经营备案证明材料复印件。;(2)投标人所投产品若为进口产品,投标人须提供产品制造厂家对投标产品的授权证明资料,或提供具有授权权限的代理商对投标产品的授权证明资料(需提供该代理商具有有效授权权限的相关证明文件,证明文件需能显示产品制造厂家对投标产品授权链条的完整性)。
采购包2:
(1)(1)投标人所投医疗器械产品须符合《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要求并提供产品的注册/备案证明材料复印件及产品生产厂家的生产许可/备案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提供投标人经营所投产品的经营许可/经营备案证明材料复印件。;(2)投标人所投产品若为进口产品,投标人须提供产品制造厂家对投标产品的授权证明资料,或提供具有授权权限的代理商对投标产品的授权证明资料(需提供该代理商具有有效授权权限的相关证明文件,证明文件需能显示产品制造厂家对投标产品授权链条的完整性)。
采购包3:
(1)(1)投标人所投医疗器械产品须符合《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要求并提供产品的注册/备案证明材料复印件及产品生产厂家的生产许可/备案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提供投标人经营所投产品的经营许可/经营备案证明材料复印件。;(2)投标人所投产品若为进口产品,投标人须提供产品制造厂家对投标产品的授权证明资料,或提供具有授权权限的代理商对投标产品的授权证明资料(需提供该代理商具有有效授权权限的相关证明文件,证明文件需能显示产品制造厂家对投标产品授权链条的完整性)。
采购包4:
(1)(1)投标人所投医疗器械产品须符合《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要求并提供产品的注册/备案证明材料复印件及产品生产厂家的生产许可/备案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提供投标人经营所投产品的经营许可/经营备案证明材料复印件。;(2)投标人所投产品若为进口产品,投标人须提供产品制造厂家对投标产品的授权证明资料,或提供具有授权权限的代理商对投标产品的授权证明资料(需提供该代理商具有有效授权权限的相关证明文件,证明文件需能显示产品制造厂家对投标产品授权链条的完整性)。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1月10日至2024年01月16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4年01月30日 1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在线提交投标文件
开标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参与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备案号:[51018523210200001378[2024]00002];
2.采购品目:A02321200,医用 X 线诊断设备;
3.监督部门:简阳市财政局;监督电话:028-27224330。
4.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5.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6.付款方式:
采购包1-包4: 付款条件说明: 合同签订生效 ,达到付款条件起 15 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30.00%。
采购包1-包4: 付款条件说明: 安装完成经采购人验收合格 ,达到付款条件起 15 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65.00%。
采购包1-包4: 付款条件说明: 质保期满验收合格 ,达到付款条件起 15 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5.00%。
7.本项目各包代理服务费标准为:以中标(成交)金额为计费基数,按照原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的招标收费费率和方式下浮 20% 执行,单项最低收费5400元。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成交供应商)承担,由中标人(成交供应商)在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本项目为货物类项目,100万元以下的收费费率为:1.5%;100万元-500万元收费费率为:1.1%。
8.资格条件:(1)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在行贿犯罪信息查询期限内,投标人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记录;(3)未处于被行政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期限内。(4)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9.服务期:
采购包1-包4: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
10.本项目采购包预算金额:
采购包1:1,300,000.00元
采购包2:4,500,000.00元
采购包3:600,000.00元
采购包4:3,250,000.00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简阳市人民医院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简阳市花园街医院路180号
联系方式:028-2723810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东大街紫东楼段东方广场C座2201
联系方式:028-6212563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江先生、宋女士
电话:028-62125638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01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