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舟山建银工程造价审查中心有限公司受舟山市六横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委托,就舟山市六横青山湖临时隔堤提升改造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欢迎符合要求的国内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

舟山市六横青山湖临时隔堤提升改造采购项目

采购编号

/

采购组织类型

自行采购委托代理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舟山建银工程造价审查中心有限公司

采购人名称

舟山市六横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24 1 11

采购内容

舟山市六横青山湖临时隔堤提升改造所需材料及附属设施的采购、安装。(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

投标人
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具有与本项目内容相关的经营范围;

3、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浙江”(www.zjcredit.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文件发售起始日期

2024 112

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日期

2024 1 18

招标文件发售上午时间

08:30-11:30

招标文件发售下午时间

14:00-17:00

招标文件发售地址

舟山市普陀区东港街道勾山华宇路8号华宇大厦10楼招标代理部

招标文件售价

1000元(售后不退)

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出示的资料

1、单位介绍信;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3.前来获取标书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4、本项目不采用线上报名;5、采购代理机构不允许潜在投标人在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日期后购买招标文件。

投标截止日期

2024 2 1

投标截止时间

9时30分

投标保证金

1、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内应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20万元。

投标保证金账户:

(1)开户银行:建设银行舟山普陀支行营业部

(2)帐号:33001706127053007671

(3)收款人:舟山建银工程造价审查中心有限公司

保证金可使用如下形式:

采用现金缴纳的,应柜面转账(电汇)、网银支付。

(注: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银行基本账户汇出,招标人不接受现金支付的投标保证金。开标后,如发现并查实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不是从投标人银行基本账户直接汇出,取消其投标、中标资格。)

2、投标保证金在确定中标人后7天内退回。如有不详事宜请与财务联系。

投标文件提交地点

舟山市六横市民中心211室

开标日期

2024 2 1

开标时间

9时30分

开标地址

舟山市六横市民中心211室

最高限价

人民币4160.7392万元。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总价和各分项价格)。

当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限价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采购组织机构地址

舟山市普陀区东港街道勾山华宇路8号华宇大厦10楼

经办人

龚建军

联系电话

0580-30575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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