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2023年辉南县杉松岗镇1.7万亩东北黑土地保护建设项目监理服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通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化市政府采购中心)(http://thsggzyjy.tonghua.gov.cn/,下同)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4年1月25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CHT-2024-007
项目名称:2023年辉南县杉松岗镇1.7万亩东北黑土地保护建设项目监理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最高限价:685700元
采购需求:为2023年辉南县杉松岗镇1.7万亩东北黑土地保护建设项目提供监理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保修期结束止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形式;供应商应具有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人员要求:供应商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水利工程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且具有本单位出具的总监理工程师聘用书;
3.3须在响应文件里提供供应商代表和项目管理主要成员(不含退休人员)开标前以供应商名义缴纳的、正常缴费状态的个人参保证明,证明上的二维码要保证移动终端可以扫描识别验证真伪,如该供应商所在的地区确实没有带二维码的证明,须提供网上查询方式,否则投标无效;
3.4供应商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无破产、资产被冻结、接管等情况发生;
3.5外省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办理入吉建筑业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
3.6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7不接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与投标(详见财库[2016]125号文件);
3.8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须是潜在供应商的唯一授权委托人。相关文件和表格均应由其授权委托人签署,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更换授权委托人。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9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统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2024年1月12日至2024年1月19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通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thsggzyjy.tonghua.gov.cn/
3.方式:供应商应于磋商文件获取时间内,先注册成为通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化市政府采购中心)网供应商,再登录通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化市政府采购中心)网下载磋商文件,其他途径获取的磋商文件,一律不予接受其响应文件。
4.售价: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时间:2024年1月25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通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化市政府采购中心)第四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月25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通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化市政府采购中心)第四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磋商保证金户名为通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化市政府采购中心);开户行是吉林银行通化振通支行;账号是(0401161000000615);磋商保证金缴纳时间、方式、金额、明确位置和注意事项等其他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2.本次磋商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通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同步推送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发布。
3.供应商不足三家时,采购人另行组织招标。
4.按照财政部财库[2014]68号、[2017]141号、[2019]9号、[2019]27号、[2020]46、[2022]19号等文件要求,需要落实政府采购支持节能环保、中小企业发展等政策。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辉南县黑土地保护监测中心
地址:辉南县朝阳镇站前路88号
联系方式:0435-822462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吉林省恒泰莱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临河街与南三环交汇中海国际社区G组团HG1号楼
联系方式:1834388151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鑫
电话:18343881513
4.技术服务
用户注册咨询人:任姝颖
联系电话:0435-3295836
CA办理咨询电话:0435-3295811
网络技术支持(招标文件获取等)咨询电话:0435-3295811
说明:本页面提供的政府采购公告公示信由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和各市(州)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推送。发布责任和监督管理按《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标采购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工作的通知》(吉政公办[2018]65号)要求执行。

发布媒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