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2022年度红庙镇兰曹路两侧绿化工程(二坝路口-关东村东头)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兰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lankao.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1月26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1 | 兰财采字谈-2023-106-1 | 2022年度红庙镇兰曹路两侧绿化工程(二坝路口-关东村东头) | 1368696.32 | 1368696.32 |
(2)项目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4)采购内容: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5)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
(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质量合格标准,满足采购人要求
(2)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条”、《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豫财购》(〔2022〕5号)的规定,落实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4)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是河南省财政厅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针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推出的一项融资政策。贵公司若成为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可持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无需抵押、担保,融资机构将根据《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实施方案》(豫财购〔2017〕10号),按照双方自愿的原则提供便捷、优惠的贷款服务。贷款渠道和提供贷款的金融机构,可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查询联系。
(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项目负责人应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及2023年1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纳税缴费和社保缴费相关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若公司成立成立未满一年的,需提供企业财务报表)。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1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纳税缴费和社保缴费相关证明材料)。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
(7)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或“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均可)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渠道查询自身信用记录。若上述对象有一个或一个以上存在失信记录的,拒绝其参与本次招标活动(查询结果需显示日期,查询日期应为在本公告发布之日后,查询对象为供应商,提供网页截图)。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的相关证明材料,包括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未办理CA的投标人、供应商,报名前须登录兰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先进行“交易主体注册”,再办理CA。
(2)已办理省内兰考县以外CA的,可以进行CA互认。省外的咨询相应CA公司。
互认步骤:在兰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先进行“交易主体注册”,再用CA进行绑定兰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
2.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 供应商无需到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无需到兰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供应商应当在开标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响应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系统解密时长默认为40分钟,错过解密时长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投标),如对本项目有质疑(投诉),需按照相关流程通过线上提起质疑(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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