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合法庭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融合法庭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投标人系统内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2月5日9: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LHS-202401-003

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2023]-04051号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项目名称:融合法庭采购项目

资金来源:公共财政预算资金,已落实。

采购需求:融合法庭采购(采购内容详见招标文件项目招标需求)。

交货地点: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

交货期:合同订立后90天。

预算金额(最高投标限价):950000.00元。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1)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执行《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执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执行《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5)执行《财政部 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7)执行《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注: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相应营业范围的法人单位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供货能力。

3.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2年财务审计报告(若投标人为2022年以后注册成立的公司,需提供一份其基本开户银行在投标截止日前六个月内出具的资信证明)

3.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任一月份的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或证明文件;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3.4投标人提供近三年(2021年-至今)类似业绩至少一项(须出具合同或中标通知书)

3.5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良好记录(详见财库【2016】125号)。

3.6投标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ww.wenshu.court.gov.cn)查询无行贿档案证明。

3.7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月22日 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请有意投标的供应商特别注意:

1.首先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网(www.ggzyzx.jl.gov.cn),按照规定进行投标人注册登记,网上注册登记后,请携带相关材料到国投安信数字证书认证有限公司办理CA认证。未进行网上注册并办理CA认证的投标人将无法参与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组织的所有招标采购活动。 

2.投标人取得CA认证后,可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网站公共资源交易主体登录->投标人登录后选择采购业务->交易文件下载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后,务必在规定的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之前操作投标报名并完善相关投标信息,点击确认报名按钮确认参加投标才具有投标资格。如果投标人在规定的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之前没有点击确认报名按钮确认参加投标,将失去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资格。

3.凡与本中心招投标活动有关的时间,均以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服务器显示的时间为准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2月5日9:00(北京时间)

地点: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四楼开标室(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

五、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发布媒介: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和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按照财政部财库 [2014]68号、[2017]141号、[2019]9号、[2020]46号等文件要求,需要落实政府采购支持节能环保、中小企业发展等政策。

2.凡与本次招投标活动有关开评标活动流程按照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相关通知执行。

3.请潜在投标人在参加本项目招投标活动期间随时关注公告信息。本项目采购文件中内容有变更均在网站发布,各潜在投标人有义务自行关注及查询相关信息,变更内容一经发布即视为已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及时查看、下载文件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若开标场地临时发生变更,以开标区LED屏幕为准。

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招标人: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

地址:长春市经开区珠海路1117号

联系人:于彬

联系电话:0431-8855630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鸿盛招标投标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伟峰东樾D8-102

联系人:苏超

电话:0431-81860226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苏超

电话:0431-81860226

邮箱:jlhszb@126.com


融合法庭采购项目招标文件.doc

说明:本页面提供的政府采购公告公示信由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和各市(州)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推送。发布责任和监督管理按《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标采购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工作的通知》(吉政公办[2018]65号)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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