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南召县房产服务中心南召县产业集聚区城中村改造(四期)电梯采购及安装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南召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2月07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1 | 南召政采公开-2024-1-1 | 南召县房产服务中心南召县产业集聚区城中村改造(四期)电梯采购及安装项目 | 1671012.9 | 1671012.9 |
5.2、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标准和相关行业标准;
5.3、项目地点:南召县;
5.4、资金来源:棚改专项债券资金;
5.5、供货期:合同签订后45日内供货安装施工调试完毕;
5.6、质保期:1年;
3.2、 供应商为制造商的,须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乘客电梯) B 级及以上资质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安装、维修 B 级及以上资质或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含电梯安装、修理、改造),许可证须在有效期内。电梯制造商参与投标的,不得就本项目另行授权经销商(提供原件扫描件);供应商为经销商或代理商的,须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安装、维修 C 级及以上资质或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含电梯安装、修理),许可证须在有效期内;且同时提供本项3.2 要求的所投电梯品牌的生产企业相关材料(提供原件扫描件);
3.3、供应商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良好记录;
3.4、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5、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
3.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犯罪记录;
3.7、 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依据《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实施信用监管的通知》(宛公管办[2020]22号)文,供应商需提供规范的信用报告,信用报告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信用报告的生成日期为本项目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10日内;
3.8、供应商须出具无行贿犯罪承诺,格式自拟;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注: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符合国家标准和相关行业标准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不予评审。审查内容以投标截止时间前填报上传企业诚信库信息为准,过期更改的诚信库信息不作为本项目评审依据。开评标现场不接受诚信库信息原件。诚信库上传信息必须内容齐全,真实有效,原件扫描件清晰可辨。否则,由此造成应得分而未得分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符合国家标准和相关行业标准等情况的,由投标企业承担责任。
2、本项目投标人需自行上传投标文件,无需寄送和递交非加密文件U盘等,且需要注意开标前登录不见面系统进行签到;
3、因投标人无需现场参与开标,所有准备工作需要自行到位。开标过程中如遇到紧急事项,可在不见面开标大厅中进行提出异议或文字交流,严重问题可拨打技术支持电话0377-83982182。
4、不见面开标过程中,如投标人准备不到位,造成无法及时解密、网络问题等情况造成开标无法继续的,视为该投标人自动放弃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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