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苍南县税务局灵溪税务分局、第二税务所2024年物业与食堂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苍南县灵溪镇海西清创园五楼503室 (浙江天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1月30日 10:00(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JTZCN20240119001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苍南县税务局灵溪税务分局、第二税务所2024年物业与食堂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681558.97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数量:1
预算金额(元):681558.97
单位:项
简要规格描述:详见采购文件规定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1年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1月19日至2024年01月30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苍南县灵溪镇海西清创园五楼503室 (浙江天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方式:线下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
截止时间:2024年01月30日 10:0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苍南县灵溪镇海西清创园五楼503室 (浙江天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4年01月30日 10:00 (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苍南县灵溪镇海西清创园五楼503室 (浙江天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和2022年2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注意:需在线质疑后才可在线投诉,并电话告知相关采购人、代理机构、财政部门。
3.其他事项:/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局苍南县税务局
地 址:苍南县灵溪镇春晖路555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周方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7-59926069
质疑联系人:刘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0577-59926069
2.采购机构名称:浙江天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林先生
联系电话:0577-68890577
E-mail:1825664910@qq.com
地点:苍南县灵溪镇海西清创园五楼503室
3.监督部门:财政部国库司
地点:北京月坛南街26号院1号楼
监督电话:010-68513070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