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甲方要求 1、物业人员服务费全年2.4万元,本项目只在全年服务费范围内竞标,不可降低甲方现有人员的工资和社会保险标准。 2、甲方每个月支付乙方费用,乙方每月15日支付员工工资及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 3、乙方需提供符合甲方要求的各类工作人员,不得无故克扣员工工资,保证员工稳定性,保证服务质量。 4、服务过程中所有服务人员的劳动、劳务等用工纠纷均由乙方单位处理并承担。 5、甲乙签订合同可以续签一年,若各项服务达不到合同标准,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6、乙方需为已在岗,待签物业合同人员补发签订合同期限内的工资和保险金。 7、物业人员与物业公司签订劳务合同,工作期间发生的人身安全事故由物业公司负责。 8、乙方与物业人员签订的劳务合同需甲方审核,合同内容明确工资和保险金额,明确劳务纠纷责任和相关履约履职条款。 9、甲方负责管理培训物业人员,每月将考勤记录报给乙方,乙方根据考勤记录制定工资明细表。 10、乙方确保物业人员履职情况,安全工作情况,有安全方面建议及时与甲方沟通。 11、新参加工作的物业人员,试用期为一周,不计工资。 二、物业人员需求(23人) (1)烈士陵园管理员6人,需要常年在陵园内居住。工作地点和人员分配包括:铁岭河南山烈士陵园4人,铁岭河崇英烈士陵园1人 ,兴隆镇兴隆烈士陵园1人。工作内容包括:负责环境卫生,服务接待,安全管理工作。 (2)纪念馆保洁员3人,工作上下午轮班制,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负责展馆卫生,办公区卫生。 (3)纪念馆保安2人,24小时轮班制,无双休日和节假日,负责楼内安全,前门和后院卫生、清雪。 (4)纪念馆消防维保员3人,24小时轮班制,无双休和节假日,负责楼内消防安全。持有国家认可的建筑物消防员资格证,熟练掌握消防联动设备和普通灭火设施。要求有责任心,有安全防患意识。 (5)纪念馆电工1人,持国家认证的专业证书,负责用电安全和统计纪念馆电费,工作时间采取轮休方式,与图书馆共管理一个配电室。 (6)纪念馆食堂厨师1人,负责午餐,每周日休息,要身体健康,注重卫生和安全。 (7)纪念馆讲解员6人。大专学历以上(含大专学历),身高165以上。年龄及性别不限。工作时间为周二至周日8:30-16:30,除特殊原因闭馆之外无双休日和节假日。 (8)物业经理1人,负责物业人员总协调总负责,所有陵园和馆的正常运行和杂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