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总队警示教育室建设工程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哈尔滨市香坊区衡山路18号远东大厦A区10层综合服务大厅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2月20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LTC-247ZR214A011

项目名称:总队警示教育室建设工程项目

预算金额:72.940253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72.940253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见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履行期限:计划开工日期为2024年3月15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24年6月1日,工期78日历天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见其他补充事宜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1月22日  至 2024年01月26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哈尔滨市香坊区衡山路18号远东大厦A区10层综合服务大厅

方式:潜在投标人可到哈尔滨市香坊区衡山路18号远东大厦A区10层综合服务大厅登记,审核通过后,通过对公账户转账的方式获取招标文件。(2)邮件获取:潜在投标人将相关报名资料及所报项目的项目名称、招标编号、联系人、联系电话等相关信息发送至“glzbbs@163.com”邮箱,审核通过后,通过邮件方式予以通知,通过对公账户转账的方式获取招标文件。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2月20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02月20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哈尔滨市香坊区衡山路18号远东大厦A区10层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总队警示教育室建设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LTC-247ZR214A011)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总队警示教育室建设工程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72.940253万元,招标人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黑龙江省总队政治工作部。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总队警示教育室建设工程项目。

2.2建设地点:道里区机场路400号。

2.3建设规模:包含装修改造部分和安装改造部分,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4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为2024年3月15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24年6月1日,工期78日历天。

2.5招标范围:完成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2.6质量标准:符合合格标准。

2.7标段划分:共划分为1个标段,招标控制价为729402.53元。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其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须提供近三个月(2023年10月至2023年12月)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

3、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备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置管理办法》(黑建规〔2023〕2号)文件规定执行。

4、投标单位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2020-2022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6个月内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近6个月任意1个月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

6、经营状况良好,且近三年无违法违规记录,须提供声明函。

7、本次招标信誉要求

(1)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严禁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查询截图)。

(2)投标人自行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ww.court.gov.cn/wenshu.html)查询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是否存在行贿犯罪记录行为,如有行贿犯罪记录行为,严禁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投标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中行贿犯罪记录行为的网页查询截图)。

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同一集团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

9、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10、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从2024年01月22日09时00分至2024年01月26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获取方式:(1)现场获取:潜在投标人可到哈尔滨市香坊区衡山路18号远东大厦A区10层综合服务大厅登记,审核通过后,通过对公账户转账的方式获取招标文件。(2)邮件获取:潜在投标人将相关报名资料及所报项目的项目名称、招标编号、联系人、联系电话等相关信息发送至“glzbbs@163.com”邮箱,审核通过后,通过邮件方式予以通知,通过对公账户转账的方式获取招标文件。

3、报名需递交的资料: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3)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4)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5)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单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6)项目经理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及近三个月(2023年10月至2023年12月)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4、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备注GLTC-247ZR214A011标书款)。

须用基本账户汇出标书款,汇款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黑龙江省国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哈尔滨万达广场分理处

行    号:104261003401

账    号:168950715311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2月20日9时00分

递交方式:哈尔滨市香坊区衡山路18号远东大厦A区10层开标大厅递交纸质文件。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2月20日9时00分

开标地点:哈尔滨市香坊区衡山路18号远东大厦A区10层开标大厅

七、其它

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站上发布。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黑龙江省总队政治工作部

地  址:哈尔滨市松北区松北大道257号

联系人:王克

电  话:0451-51120256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省国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宋祥民、吴孟迪

联系电话:0451-82367132转8402、8401

电子邮箱:glzb3121@163.com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黑龙江省总队政治工作部     

地址:哈尔滨市松北区松北大道257号        

联系方式:王克 0451-5112025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黑龙江省国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香坊区衡山路18号远东大厦A区10层            

联系方式:宋祥民、吴孟迪 0451-82367132转8402、840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宋祥民、吴孟迪 glzb3121@163.com

电 话:  0451-82367132转8402、8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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