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平顶山尼龙新材料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环卫、路灯、行道树、绿化养护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2月2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 采购预留金额(元) |
1 | 平公资采2024105号-1 | 第一标段 | 19865700 | 19865700 | 是 | 19865700 ,其中小微企业采购金额:0 |
5.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5.3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应政策、标准;
5.4服务期限:道路保洁33个月、绿化维护管理26个月;
3.2为贯彻落实《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19〕38号)和《关于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42号),降低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制度性交易成本,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在本次招标活动中,投标人只需提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的证明材料;
(2)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3)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3.3投标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时间为发布公告后),若有不良记录,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
3.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最多不得超过2家,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牵头单位。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授权委托人负责签署本次投标文件相关资料。
2)以联合体参加的,应提交联合体协议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牵头方在投标文件中的所有承诺代表了联合体各方,除联合体协议书须由联合体成员各方签字或加盖公章,其他资料均可由联合体牵头人加盖电子公章或电子法人章。
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活动;企业集团母、子公司不得分别组成联合体投标。
链接地址:http://www.pdsggzy.com/fwzn/11020.jhtml
办理CA证书:http://www.pdsggzy.com/tzgg/10814.jhtml
2、监督单位:平顶山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
联系方式:0375-2627596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410400MB1N33980Q
3、各投标供应商可凭借CA数字证书,登录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在系统内进行在线质疑(异议)、投诉,各招标人(代理机构)、行政监督部门可针对在线质疑(异议)、投诉进行在线答复。
4、该公告已同步至“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微信公众号,”可通过公众号中的服务栏目进行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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