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长葛市中医院购置医疗设备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供应商/供应商登录”入口(http://ggzy.xuchang.gov.cn:8088/ggzy/)自行下载采购文件(详见“常见问题解答-交易系统操作手册”)。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2月1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1 | 2023-12-4-1 | 第一标包 | 1134000 | 1134000 |
3.2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中国社会组织公共服务平台”网站(www.chinanpo.gov.cn)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供应商。
注: 1、供应商在投标时,提供《长葛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详见 招标文件第八章3.5格式),无需再提交上述证明材料。
2、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3、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 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违法行为。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成员数量最多不得超过2名(含),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应当向采购人提交联合体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3.5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投标产品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739 号)相关规定,取得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或产品备案凭证;
投标人为代理商应具有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739 号)相适应的经营资格(投标产品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投标产品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投标人为境内生产商应具有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739 号)相适应的生产资格(投标产品属于第二类或第三类医疗器械: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2、各供应商对代理公司提供的服务不满意,或认为代理公司在服务过程中有不当行为的,可致电长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监管股(0374-6189576),经查实后将按规定作出处理。
监督单位:长葛市财政局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0374-6189720
地址:长葛市葛天大道1号楼财政局308室
长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科室
联系电话:0374-61896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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