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山县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鉴定服务)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盘山县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鉴定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2月27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4-211122-00017
项目名称:盘山县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鉴定服务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2,200,000.00
最高限价(元):2,200,000
采购需求:查看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相关工作。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国家级或省级监督管理部门颁发司法鉴定许可证。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1月24日 09时00分至2024年01月30日 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02月27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辽宁政府采购网,备份文件递交至合亿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瀚新东方托莱多9#商网116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请供应商报名时,在报名界面填写本项目授权委托人的联系方式、邮箱,以确保采购文件变更时代理机构能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
因在全省推广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业务,供应商需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投标文件制作教程,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128-8588),CA 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
2、投标递交采用辽宁政府采购网网上递交形式,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在规定时间内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递交投标(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盘山县林业和湿地保护服务中心
地  址: 盘山县
联系方式: 0427-355600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合亿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瀚新东方托莱多9#商网116号
联系方式: 0427-2959199
邮箱地址: hyzx2023@163.com 
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盘锦辽河路支行
账户名称: 合亿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 210501102379000050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李工
电  话: 0427-29591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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