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信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采购绿色建材试点技术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信阳市)(https://ggzyjy.xinyang.gov.cn/)”网站,凭办理的企业身份认证锁(CA数字证书)登录会员系统进行网上投标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2月06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1 | 信财磋商采购-2024-13-1 | 信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采购绿色建材试点技术服务项目 | 1618000 | 1618000 |
5.2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后至2025年12月31日前
(2)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注:所采购的货物在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范围内,且具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等最新政府采购政策。
(一)在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在投标时,可对照资格要求进行自主核对,确定符合资格要求的,可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六、 资格审查资料”附件),投标人只需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①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默认开标前18个月内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②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默认开标前12个月内任意1个月纳税证明,新成立公司不足1个月的,按已缴纳月份提供;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③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默认开标前12个月内任意1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证明,新成立公司不足1个月的,按已缴纳月份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④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默认履行合同的法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二)投标人在中标(成交)后,应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3.2本项目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超过2个,还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的牵头人;
(2)联合体各成员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该项目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该项目的投标;
(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2.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供应商CA数字证书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签到并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响应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
3.逾期解密或者没有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活动导致的一切后果供应商自行承担。
4.不见面开标服务的具体事宜,请查阅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下载中心—信阳市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操作手册 。
特别提示:供应商在线签到时,应如实准确的填写授权委托人的联系电话,开标当天请务必保证电话保持畅通。
5.监督部门:
联系人:信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监督电话:0376-66991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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